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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3日 阅读人数:
江苏、河南、广西公布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通知!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5日9:00-22日16:00
【考试时间】
5月29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缴费时间】
2021年3月22-26日
【准考证打印】
2021年5月20日-30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省住建厅等5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担省直考区考务工作。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5月29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0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202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证明。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考全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三)免一科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四)免二科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二)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20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七、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9:00-22日16:00,报名网站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tip/。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签订网上《报考承诺书》(附件1)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前抽查。各考区对照报考条件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前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发布。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22- 26日,报考人员可于3月22日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查看比对结果。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考前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缴费操作。
(五)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0日-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止到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我省将在8月中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网站注册用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十一、教材征订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自行购买。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主管部门及省直报名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附件:1.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
2.专业对照表
3.咨询服务电话
4.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4日
【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2日9:00至3月21日 17:00
【考试时间】
5月22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3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缴费时间】
2021年3月21日9:00至3月25日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3日9:3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和原省人事厅、原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5〕22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21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2日、5月23日举行,考点设在省、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
5月22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5月23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命题依据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19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省厅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三、报名条件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依据人社部发〔2016〕121号文件和《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有关规定参照相应学历)可参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原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2.原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3.原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三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电子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办法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全员告知承诺制。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了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六、报名时间、程序、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一)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9:00至3月21日 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2.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1日9:00至3月25日 17:00。逾期不予补缴。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3日9:30。
(二)报名程序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登录进入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后,点击“职称资格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考试合格后核查使用。
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请注意:
(1)考区选择问题: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
(2)考试级别代码问题:考3科(即考全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3”(考生应考3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3科);考2科(免试《建设施工管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2”;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5”;考1科(即免试2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1”;增项考生的报考级别为“4”(不要填为“1”)。
2、确认报考信息,签署告知承诺书
考生填写并保存报考信息后须确认报考信息方可进行缴费,点击“确认报考信息”后将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确认报考信息后须签署《告知承诺书》(如未签署将无法进行缴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
(三)网上缴费
考生完成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1344号)的规定,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70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502、1503房间;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四)准考证打印
网上已缴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202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至考场座位。
七、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省、市住建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住建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市住建部门在合格标准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考生要认真学习考试文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报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资格核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省、市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核查关。
(二)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要认真、细致,要在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无误的前提下,方可确认信息,确认信息后将不能更改。
(三)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五)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原则,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
附件:2021年二级建造师资格核查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1日
【报名、缴费时间】
2021年3月12日上午8:00至2021年3月18日下午17:00
【考试时间】
5月29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准考证打印】
2021年5月24日8:00至5月30日9:0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21年5月29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4:00-16: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21年5月30日 | 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结合实际任选其一
二、报考条件、级别
凡符合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三科(不符合免试条件)”。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报考科目为“考二科(符合免试条件)”。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一科(符合免试条件)”。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及早完成用户注册,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1.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2.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流程。用户注册、阅读《报考须知》、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签署《承诺书》、确认报名信息、缴费、现场核查。
(1)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已经升级(系统升级不影响考生原有成绩),所有报考人员须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填写个人身份和学历、学位信息。
(2)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4)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学历、学位证明(扫描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传报名系统)。
(5)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6)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7)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网上缴费。
(8)现场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以及没有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缴费时间结束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须接受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公布信息,确认本人是否需要进行现场核查,若需要,按公布的要求办理手续。
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3月12日上午8:00至2021年3月18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信息、退费。
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20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8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72元。
票据申领。因发票申领系统升级,暂时无法开具票据,发票领取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届时会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信息。
(2)现场核查。
①公布须接受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时间。2021年3月24日。公布网址: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②现场核查时间。2021年3月30、31日。核查对象为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须接受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退费。
现场核查提供材料包括:《报名表》(加盖公章)1份、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公章);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原件(职称证书)。以上原件经核查后退还本人。现场核查地点为本人所选的对应报名点。全区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报名点名称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 | 0771-5624161 |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五楼509 | 0771-12333-转“区本级” |
3 |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 | 0772-2828697 |
4 |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 | 0773-2815807 |
5 | 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 0774-3856118 |
6 |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 |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 |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
7 |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 | 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560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三楼考试中心办公室 | 0770-2834805 |
8 |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 0777-5987287 |
9 | 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
10 | 崇左市人事考试中心 | 崇左市友谊大道2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 | 0771-7828636 |
11 |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 0772-4271588 |
12 |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 0774-5136517 |
13 | 玉林市人事考试院 | 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 | 0775-2675700、2680828 |
14 | 百色市人才服务中心 |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 0776-2866016 0776-2866050 |
15 |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 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 0778-2303565 |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8:00至2021年5月30日上午9: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使用G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考务通FTP报名数据目录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21年5月18日前上传至考务通FTP信息上报目录下,并与广西人事考试院核实考生人数、考点名称、考点地址等信息。
六、试题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
七、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二)“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
(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并作出书面承诺,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九、考场设置
本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12个分考区。其中南宁市分考区包括南宁市和崇左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玉林市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百色市、贺州市和河池市报名点各设一个分考区,考场分别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分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
十、阅卷工作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阅卷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阅卷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十一、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三个级别。考3科级别,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科、考1科级别以及报考增报专业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十二、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三、考试大纲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附件:1.2021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2.考务信息表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
2021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安排
序号 | 时 间 | 工作安排 | 备 注 |
1 | 3月12日-3月18日 | 网上报名、缴费 | |
2 | 3月24日 | 公布须接受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 | |
3 | 3月30、31日 | 现场核查 | |
4 | 4月1日 | 各市上报核查结果 | 考务通 |
5 | 4月6日前 | 各考区接收考生报名数据 | 考务通 |
6 | 4月7日前 | 各考区上报试卷预订单:(1)打印系统生成的试卷预订单,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考务通;(2)将系统生成的试卷预订信息上传至考务通 | 考务通 |
7 | 4月8日 | 广西人事考试院汇总报送试卷预订单 | |
8 | 5月18日前 | (1)各考区上报考场数据;(2)考务信息表(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考务通 | 考务通 |
9 | 5月24日8:00至 5月30日9:05 | 开放打印准考证 | |
10 | 5月27日 | 各考区清点考试试卷、答题卡 | 专人清点 |
11 | 5月28日上午 | 各考区领取考试试卷、答题卡 | 专人押运 |
12 | 5月29、30日 | 实施考试 | |
13 | 5月29、30日 | 各考区每场开考后1小时,报送缺考信息 | 指挥平台 |
14 | 5月30日15:00-17:30 5月31日9:00-17:30 | 各考区送回考试试卷、答题卡 | 专人押运 |
15 | 7月31日前 | 阅卷、公布考试成绩 |
注:1.各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2.严格按照《广西人事考试工作操作规程》组织各项考务工作。
3.考点、考场信息须核对准确,考场数据上报后不允许修改。
4.各市领取试卷人员需开具介绍信,并上报本考区考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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